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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记事(4月17日——4月23日)
2018-05-0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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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6

 ■4月18日

  今年第一季度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22人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8日消息,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5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8.6万件,谈话函询5.9万件次,立案11.9万件,处分9.6万人(其中党纪处分8万人)。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22人,厅局级干部680余人,县处级干部4500余人,乡科级干部1.5万人,一般干部1.9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7万人。

  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1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5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2%;第二种形态7.5万人次,占28.8%;第三种形态1.3万人次,占5%;第四种形态7800余人次,占3%。

  ■4月19日

  卢恩光案开庭,今年已有6名中管干部受审或判刑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4月19日消息,18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行贿、单位行贿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卢恩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卢恩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至此,今年以来,至少已有6名中管干部受审或判刑。

  2016年12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5月,中央纪委发布了卢恩光被“双开”的通报:经查,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经营多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为企业谋取利益;对抗组织审查。为在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除卢恩光案外,今年以来,还有5名中管干部走上了“审判席”,他们是: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江苏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5人之中,李嘉和李云峰已被判刑,刑期分别为十三年和十二年,其他人所涉案件目前处于择期宣判阶段。

  ■4月17日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魏绍水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据最高检网站4月17日消息,日前,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魏绍水(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州市检察院向德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绍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魏绍水,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德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绍水利用担任山东省枣庄市副市长、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稿统筹:徐伯黎)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